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Logo

:::

【BIO】在生物藥品查驗登記申請的品質技術文件中,是否必須明確記載製程中的重新處理(reprocessing)程序?

  • 更新日期:2025-11-04
  • 點閱次數:135

在生物藥品查驗登記申請時,應於通用技術文件(CTD) 3.2.S.2.2或3.2.P.3.3中,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完整說明及相關資料:

  1. 若製程中允許重新處理:應詳述可執行重新處理的具體步驟、操作條件、品質標準及限制條件,並檢附適當的製程驗證數據作為佐證。
  2. 若製程不允許重新處理,則應明確聲明整個製造過程均無重新處理程序。未來如需新增重新處理程序,必須透過上市後變更申請辦理。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