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藥主檔案之管理係鼓勵製劑商使用經品質審查的原料藥,以提升民眾健保用藥品質與安全。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於98年9月30日衛署藥字第0980363183號公告「原料藥主檔案(DMF)技術資料查檢表」及「申請原料藥主檔案DMF審查注意事項」以提供申請商作為準備原料藥主檔案(DMF)送審文件之依據。此外,為提升送件品質及增進審查效率,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於民國108年7月1日函告開始實施「原料藥查驗登記暨原料藥主檔案及部分退費退件機制」,並於110年8月10日公告修正「原料藥查驗登記暨原料藥主檔案退件機制查檢表」。申請商可按送件類型所對應之查檢表檢送文件,送審資料若達嚴重缺失者,將以予退件及部分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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