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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毒理】針對臨床試驗中所招募的各類受試者(例如男性、非生育年齡女性、育齡婦女、孕婦和兒童),有哪些生殖發育毒性試驗的要求?

  • 更新日期:2025-10-31
  • 點閱次數:556

提交藥品生殖發育毒性試驗的時機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目標族群和藥品的研發階段。

  • 男性: 在進行雄性生育力試驗之前,可以讓男性參與第一和第二期臨床試驗,因為在重覆劑量毒性試驗中已評估了男性生殖器官。但應在開始大規模或長期臨床試驗(例如第三期試驗)之前完成雄性生育力試驗 (詳見ICH M3 (R2) 11.1 Men)。
  • 非生育年齡的女性: 如果已進行相關的重覆劑量毒性試驗(包括對女性生殖器官的評估),則可以在沒有進行生殖毒性研究的試驗下,讓非生育年齡的女性(即永久絕育、停經後)參與臨床試驗。停經後的定義是 12 個月內沒有月經,且沒有其他醫學原因 (詳見 ICH M3(R2) 11.2 Women Not of Childbearing Potential)。
  • 育齡婦女:對於育齡婦女參加臨床試驗,應避免胚胎或胎兒暴露於藥物。建議進行生殖毒性研究,並採取預防措施,包括驗孕和避孕,來降低風險。在特定情況下,可在嚴格控管下納入育齡婦女,例如短期試驗或需要女性患者的試驗 (詳見ICH M3 (R2) 11.3 Women of Childbearing Potential)。
  • 孕婦: 在讓孕婦參與臨床試驗之前,應完成所有女性生殖毒性試驗和標準基因毒性試驗群。此外,應評估先前人體暴露的安全性數據 (詳見ICH M3 (R2) 11.4 Pregnant Women)。
  • 兒童族群: 在讓兒童患者參與臨床試驗之前,通常應提供來自先前成人的安全性數據,以及適當持續時間的重覆劑量毒性試驗結果、核心安全藥理學試驗和標準基因毒性試驗群。可能還需要進行與研究中兒童患者的年齡和性別相關的毒性研究,以提供有關直接毒性或發育風險的信息(例如生育力和周產期前後之發育試驗)(詳見 ICH M3(R2) 12. CLINICAL TRIALS IN PEDIATRIC POPULATIONSICH 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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