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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製造與管制】若臨床試驗期間欲變更/新增試驗用藥之批次時,是否須申請臨床試驗變更?

  • 更新日期:2025-08-21
  • 點閱次數:493

原則上,若新增/變更之試驗用藥,其原料藥、賦形劑、製程、製程管制及規格等皆與原核准相同時,可無須申請變更,應將新增/變更批次之試驗用藥檢驗成績書留廠商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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