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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藥品須申請銜接性試驗評估?應檢附資料為何?

  • 更新日期:2025-02-08
  • 點閱次數:312

依「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22-1條,新成分新藥及屬新成分之生物藥品應申請銜接性試驗評估。

申請銜接性試驗評估,請參考TFDA公告之銜接性試驗評估基準及其審查重點考量,填具查檢表,檢附完整臨床試驗數據資料,且宜含東亞人種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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