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製造管制】如何準備學名藥查驗登記之對照標準品或對照物質資料?
- 更新日期: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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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名藥查驗登記之對照標準品或對照物質之資料建議如下:
一、檢驗所需之標準品,應註明係Primary Standard 或Working Standard。如係Primary Standard者,應註明來源;如係Working Standard者,應註明來源、批號及標示含量(或力價)、檢驗規格、檢驗成績書、標定程序。
二、若使用藥典級之一級標準品,除檢附CoA書面資料外,建議提供標示批號之購買證明,或顯示批號之標準品實物照片。
三、若標準品為原料藥製造廠提供之一級標準品,應檢附原料藥製造廠執行之結構鑑定圖譜(如IR、NMR、MS…等)及其解析資料以支持其可作為一級標準品;若標準品為原料藥製造廠提供之工作標準品,應另附原料藥製造廠標定此工作標準品之一級標準品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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