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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不同廠商申請相同製造廠提供的原料藥DMF,是否須檢附重複的技術項資料?有無簡化程序?

  • 更新日期:2025-02-08
  • 點閱次數:579

應先了解第一家廠商是否已取得DMF核備函:

(1) 若第一家廠商已取得DMF核備函,則第二家可檢附Open Part及原廠說明/授權函,內容告知第一家廠商DMF核准編號,無須再檢送Closed Part。

(2) 若第一家廠商的DMF尚在審查中,則第二家可檢附Open Part及原廠授權函文,內容告知TFDA第一家廠商的送審案號,無須重複檢送Closed Part。

(3) 若第一家廠商的DMF經核不准備查,則第二家須重新檢送更新之技術性資料。若仍只檢送與第一家相同的資料,將無法取得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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