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Logo

:::

【化學製造管制】若原料藥尚未收載於藥典個論,其規格有機不純物限量總和(total impurities) 之允收標準應如何訂定?

  • 更新日期:2025-08-20
  • 點閱次數:1148

有機不純物限量總和(total impurities)允收標準之訂定,應參考廠內相關歷史批次與量產批次等之不純物檢測結果,評估上述批次與安定性試驗所有大於應報告量(reporting threshold)之不純物檢測值,包括已知結構不純物、特定未知結構不純物,及任一未知不純物,前述三類不純物允收標準須同時考量並符合ICH Q3A閾值標準:若單一不純物檢測值超過鑑定閾值(identification threshold),則應提供此不純物化學結構;若超過驗證閾值(qualification threshold),則應提供相關安全性資料,以支持有機不純物限量總和之允收標準訂定(可參考ICH Q3A、ICH Q6A及ICH Q6A決策樹No.1)。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