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製造管制】原料藥製程中使用之溶劑,且該溶劑可能殘留ICH Q3C之class 1溶劑(如:甲苯或丙酮可能殘留苯)時,若欲免除中間體或最終原料藥對於該class 1溶劑殘留量常規檢測,應提供哪些資料?
- 更新日期: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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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依據ICH Q3C指引提供連續6批次先導性規模(pilot scale)或連續3批次量產規模 (industrial scale)適當中間體或最終原料藥中該class 1溶劑檢驗結果,該分析方法應經確效,且其檢驗數值皆小於ICH Q3C可接受濃度限量值(acceptable concentration limit)之30%,則可免除中間體或最終原料藥對於該class 1溶劑之常規檢測。
【藥動/藥效】控釋劑型之新劑型製劑申請案,若欲申請多個單位含量,在配方比例相同下,且已核准之速放劑型製劑具線性藥動學特性之前提下,是否須執行所有單位含量的藥物動力學試驗?
【化學製造管制】原料藥規格中,是否各項分析方法均應執行完整確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