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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醫藥法規重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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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法規內容 發布日期
401 公告訂定「醫療器材免予刊載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品項」,自公告日起適用。 2024-09-03
402 有關檢附法國健康產品衛生安全局出具之自由銷售證明,辦理醫療器材查驗登記之相關規定,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並請轉知所屬會員知照。 2024-09-03
403 公告含persulfate成分之假牙清潔劑應加註警語相關事宜。 2024-09-03
404 修正「藥物製造業者檢查辦法」第七條、第七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一。 2024-09-03
405 預告「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查驗登記須知」(草案)。 2024-09-03
406 為因應醫療器材國際管理調和化潮流,公告161項醫療器材採認標準 (詳如附件) ,協助業者於研發醫療器材產品時能有所依循。 2024-09-03
407 為加速新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作業,自即日起申請之新醫療器材查驗登記案件,其審查流程修正如附件,請轉知所屬會員知照。 2024-09-03
408 公告輸入規定「501」、「504」、「803」中,昂貴或具有危險性醫療儀器及非感染性人體器官、組織及細胞,本署以公函型式核發無證號同意文件之進口專用證號及其適用範圍;以及輸出規定「524」中,非感染性人體器官、組織及細胞,本署以公函型式核發無證號同意文件之出口專用證號代碼及其適用範圍,均自本(九十六)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2024-09-03
409 公告輸入規定「526」中研究用、實驗用或非供人用試劑之專用證號代碼及其適用範圍如附件,自本(96)年11月1日起生效。 2024-09-03
410 公告新增「A.1055新生兒胺基酸、游離肉鹼及醯基肉鹼篩檢用串聯質譜儀系統」等12項體外診斷醫療器材分類品項。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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