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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醫藥法規重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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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法規內容 發布日期
451 美國等地區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增列為牛海綿狀腦病(Bovine Spongiform Encephalopathy)發生之國家,凡含該地區之牛、羊組織製成之醫療器材,自即日起不得製造或輸入。 2024-09-03
452 有關藥商申請醫療器材查驗登記,為確定申請之產品是否須在國內進行臨床試驗,應備齊說明段相關資料送本署核辦,請 查照。 2024-09-03
453 公告簡化「輸入醫療器材許可證之有效期限為九十三年二月九日者,藥商辦理許可證有效期限展延」事宜。 2024-09-03
454 公告「體細胞治療人體試驗申請與操作規範」,如附件。 2024-09-03
455 公告「體外診斷試劑查驗登記須知」,如附件。 2024-09-03
456 有關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ARS)體外診斷試劑之管理規定,請轉知所屬相關單位,請 查照。 2024-09-03
457 補充本署八十四年九月十八日衛署藥字第八四○六一二○○號公告,有關藥商辦理隱形眼鏡查驗或變更登記作業程序之規定。 2024-09-03
458 公告「無須辦理查驗登記醫療器材項目及其簽審文件號碼(十四碼)」對照表如附件,請查照。 2024-09-03
459 公告「簡化醫療器材查驗登記有關送驗程序」,自公告日起實施。 2024-09-03
460 公告體外診斷試劑改列屬醫療器材管理。凡製造或輸入體外診斷試劑,均應符合藥事法暨醫療器材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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