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醫藥法規重要政策
| 序號 | 法規內容 | 發布日期 |
|---|---|---|
| 461 | 公告「簡化醫療器材查驗登記有關送驗程序」,自公告日起實施。 | 2024-09-03 |
| 462 | 公告體外診斷試劑改列屬醫療器材管理。凡製造或輸入體外診斷試劑,均應符合藥事法暨醫療器材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 | 2024-09-03 |
| 463 | 公告修訂本署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醫療器材分類分級」及其管理模式等相關公告規定。 | 2024-09-03 |
| 464 | 公告「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規範」,如附件。 | 2024-09-03 |
| 465 | 公告國產醫療器材製造廠之「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及輸入醫療器材製造廠之「品質系統文件(QSD)」,其認可登錄之有效期限為原核准函日期起三年。 | 2024-09-03 |
| 466 | 公告修正「新醫療技術(含新醫療技術合併新醫療器材)人體試驗計畫作業規範」,如附件。 | 2024-09-03 |
| 467 | 公告修正「基因治療人體試驗申請與操作規範」,如附件。 | 2024-09-03 |
| 468 | 指定「Amplatzer心房中膈缺損關閉器」為昂貴或具有危險性之醫療儀器。 | 2024-09-03 |
| 469 | 公告修正實施「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注意事項第七點。 | 2024-09-03 |
| 470 | 實施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注意事項 | 2024-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