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醫療器材衛教宣傳活動不屬於醫療器材廣告範圍呢?
- 更新日期:2025-11-20
- 點閱次數:240
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細則》第3條,以下衛教宣傳活動不屬於醫療器材廣告範圍:
一、以健康促進或預防疾病為目的,未涉及特定醫療器材之宣傳。
二、提供醫事人員作為對病人或特定對象之衛教使用,其內容僅刊登疾病介紹、術後照顧、特定醫療器材裝置介紹、回診訊息或注意事項,未包括醫療器材業者聯絡資訊。
另提醒,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細則》第4條,如衛教宣導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視為醫療器材廣告,其宣傳內容須事先送審核准後始可進行:
一、與醫療器材平面廣告,刊登於同一版面或具連續性質之版面。
二、併同醫療器材動態廣告,連續刊播。
三、衛教宣導之演出或代言者,與其他醫療器材廣告之演出或代言者相同,而使消費者誤認為廣告或有誤認之虞。
醫療器材查驗登記電子化送件系統登入方式?
醫療器材廣告一定要標示警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