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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醫療器材產品欲委託國內醫療器材業者進行中文標籤貼標或放置中文說明書,是否需要申請委託製造呢?

  • 更新日期: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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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醫療器材委託製造作業準則》第2條所稱「委託製造」,指醫療器材商將《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0條之製造、包裝、貼標、滅菌及最終驗放全部程序(以下簡稱全部製程),或將其中製造、滅菌程序委託其他醫療器材製造業者執行。

故如僅委託國內醫療器材 QMS 貼標廠進行中文標籤貼標或放置中文說明書,無須申請醫療器材委託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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