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試驗進行中,如果試驗內容或文件有需要異動調整,都需要向TFDA提出申請嗎?
- 更新日期: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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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第61條,試驗委託者於臨床試驗計畫有修正時,如變更計畫書或計畫書附錄、受試者同意書、臨床試驗機構、試驗主持人、試驗委託者、試驗用醫療器材之品名、製造廠、規格或製程,即意指與TFDA已核准之臨床試驗計畫內容不同,皆需要向TFDA提出申請,並請依照「醫療器材臨床試驗計畫案申請須知」之「三、臨床試驗修正」辦理。
有關「臨床試驗主持人的採計學分或時數」該怎麼認列或計算呢?
在醫療器材臨床試驗計畫案申請須知中提到臨床試驗申請程序所需檢附「臨床試驗機構執行臨床試驗之評估報告書」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