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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的臨床試驗是屬於無顯著風險樣態,是否須要送TFDA審查核准?

  • 更新日期:2025-11-20
  • 點閱次數:110

若醫療器材臨床試驗符合「無顯著風險之醫療器材臨床試驗態樣(衛授食字第 1101603684號)」公告事項所述條件之一者,屬無顯著風險之醫療器材臨床試驗者,得免向TFDA申請核准,但須經臨床試驗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核准,即可執行試驗,惟提醒仍需依據《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規定執行試驗。

另若規劃執行臨床試驗用於未來查驗登記所須之佐證資料,惟擬執行之臨床試驗屬無顯著風險醫療器材臨床試驗,可申請「醫療器材臨床試驗文件技術性評估」,向TFDA申請評估試驗設計、統計分析方法或試驗用醫療器材之臨床前資料,以利臨床試驗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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