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查驗登記申請時,所列舉的類似品需要符合哪些規範要求呢?
- 更新日期: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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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醫療器材許可證核發與登錄及年度申報準則》第2條定義,類似品指具有下列條件之一,且於國內已取得許可證或登錄之醫療器材:
一、與擬申請許可證或登錄之醫療器材,具有同等預期用途及技術特點。
二、與擬申請許可證或登錄之前款以外醫療器材,具有同等預期用途,不同技術特點,而不影響產品安全及效能。
申請者可依據FDA器字第1101604973號公告之「醫療器材類似品判定流程」逕行評估,如有無法自行判定或仍有疑義時,可向TFDA提出函詢申請並檢送相關資料及每案繳納新台幣四千元之行政規費。
為什麼有些申請案件之產品有衛生福利部核准類似品,仍須提供臨床試驗報告和學術相關文獻資料並提交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療器材諮詢委員會討論呢?
我的製造業者搬家、換地址了,我的許可證上要辦理哪些項目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