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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醫療院所,因為治療所需,所以院方販售醫療器材給病患,院方有需要去申請醫療器材商執照嗎?

  • 更新日期:2025-11-20
  • 點閱次數:4032

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4條第3項規定,醫事機構為執行業務之必要,得供應業務相關之醫療器材,並得免請領醫療器材販賣業許可執照。但非屬執行業務提供病人使用,而係販賣、零售醫療器材者,仍應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第2項規定,辦理醫療器材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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