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可以在藥局販賣嗎?
- 更新日期: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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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3月30日衛授食字第1101602032號公告訂定「藥局得兼營醫療器材零售業務之範圍及種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一日生效。
藥局得兼營一定等級之醫療器材零售業務之範圍及種類如下:
一、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所定第一等級之醫療器材。
二、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所定非植入式第二等級及第三等級之醫療器材。
已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且完成製造業者地址變更,請問製造業者地址變更前之產品,是否還可以繼續販賣?
我是醫療院所,因為治療所需,所以院方販售醫療器材給病患,院方有需要去申請醫療器材商執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