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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為無顯著風險醫療器材臨床試驗,並已通過臨床試驗倫理審查委員會(IRB)核准進行列管了,還需要向TFDA申請結案報告備查嗎?

  • 更新日期: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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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第67條規定,臨床試驗屬《醫療器材管理法》第37條第1項但書無顯著風險者,不適用第58條及第61條至第64條規定;第4條及第65條有關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之規定,亦不適用之。

故無顯著風險醫療器材臨床試驗由IRB核准、列管,無須向TFDA申請結案報告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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