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醫療器材查驗登記申請案之補件呢?是否可用郵寄方式補件?
- 更新日期: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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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欲辦理醫療器材查驗登記申請案之補件者,應檢附以下資料:
一、補件公文一份(公文內容應清楚載明申請案件之案號及產品名稱)。
二、備齊TFDA通知補件公文記載(或審核表記載)之所缺資料,一併送至TFDA收文處掛號補件。
l 如欲以郵寄方式補件者,除備齊上述內容外,郵寄包裹或信封收件人請填寫「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收」即可,請勿填寫承辦人姓名。
l 如使用電子化系統補件者,請於系統的【待再篩/待補件/待申復】頁面,使用者可點選【填寫】按鈕以進行補件資料填寫遞送,系統遞送資料後,補件公文及相關正本文件尚需寄送至TFDA掛文補件。
如欲提出申復該如何送件?是否需再繳費?
醫療器材查驗登記申請案,可以申請展延補件時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