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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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審查

變更案逐案送審問題,假設廠商合併第二版、第三版、第四版一起送審,IRB都必須要將所有版本認列在同意證明上,還是只需要列出第四版即可?

更新日期:2018-11-26  |  點閱次數 : 1555 次 

各版本皆列出,ICF請註記使用最新版本。


上一筆 【統計】樞紐性試驗報告審查重點為何?...
下一筆 許可證效期內製造或輸入之醫療器材產品,於許可證辦理展延期間是否可繼續販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