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醫藥法規月刊第134期

RegMed 2021 Vol. 134 1 COVID-19 mRNA 疫苗之化學製造管制法規研究 盧青佑、陳詠翰 1 前言 全球科學家們在過去的二十年中,致力於核酸藥物的研究和開發, 因此,於 RNA 生物學、穩定性和藥物傳輸系統開發有著卓越的進展,進一步加速核酸藥物於臨床上的 應用。尤其,為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爆發,並於疫苗迫切需求刺激下,核酸疫 苗相較於傳統疫苗的研發,有更突破性的進展。Moderna COVID-19 疫苗 Spikevax ® 及輝瑞 BioNTech 疫苗 Comirnaty ® ,分別於 2020 年 10 月及 12 月獲得美國食品藥 物管理局(以下簡稱 FDA)緊急使用授權(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 EUA)。輝瑞 BioNTech 的 Comirnaty ® 更於今年 2021 年 8 月 23 日獲得美國 FDA 上市許可(BLA approval)。歐盟醫藥管理局(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 以下簡稱 EMA)則分別於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及 2021 年 1 月 6 日,以有條件核准(conditional marketing authorization) 方式同意 Comirnaty ® 及 Spikevax ® 可施打於民眾。 利用 mRNA 構築體製造疫苗相較於次單位、減毒活病毒以及 DNA 疫苗具有多種 優勢。 於安全性方面,mRNA 因其在細胞質中進行轉譯,嵌入人體基因的機率極低, 且透過人體正常的細胞過程降解。而在有效性方面,透過如脂質奈米微粒 (lipid nanoparticles,簡稱 LNP)的包覆,可改善且提高 mRNA 的穩定性,傳遞入人體後, 可在細胞質中快速表達,於製造平台具可放大性及降低成本。 目前全球包含美國 FDA 及歐盟 EMA,尚未制定 mRNA 疫苗的專屬法規,僅世界 衛生組織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以下簡稱WHO)草擬「Points to consider for assuring the quality, safety and efficacy of RNA vaccines」法規。儘管如此,因應緊 急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包含台灣食品藥物管理署均已核准 COVID-19 mRNA 疫苗 Spikevax ® 及 Comirnaty ® 之緊急使用授權。 mRNA 疫苗與其他疫苗(如 DNA 疫苗、病毒載體疫苗、不活化/去活化病毒疫苗, 與基因重組製造之蛋白質次單位疫苗等)之製造技術平台皆不一樣,因著技術平台之差 1 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 藥劑科技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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